声环境状况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中度污染水平,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呈现自然尘和煤烟性污染特征。 全区各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普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石嘴山市超标1.4倍,银川市超标0.04倍;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平均浓度值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石嘴山市超标1.37倍,其他城市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氧化氮浓度远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全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3.19,与2000年相比,年均递减4.1%,表明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
颁布实施《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源,严禁各类娱乐场所在室外与夜间使用高音喇叭和高音响设备,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不分节假日24小时值班查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严格控制高考和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昼夜24小时值班巡视,查处群众投诉的噪声案件。
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在建成区内主要街道鸣笛和行使农用车辆(拖拉机)及大型货车。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源,对噪声污染严重的扰民企业实行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