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状况

森林
全区森林覆盖率为8.4%(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四旁树折合面积之和与全区国土总面积之比);有林地占全区国土总面积2.83%。全区林分年均总生长量2897百立方米,生长率为6.75%。全区林分年均总消耗量为6435百立方米,其中“天牛木”采伐量4258百立方米,消耗率为12.76。林木年均消耗量7872百立方米,其中“天牛木”采伐量7872百立方米,消耗率为13.37。

草原
2003年全区草原面积3665万亩,荒漠草原、典型草原和草原化荒漠占总面积的80%以上,荒漠草原和草原化荒漠位于东部盐池、中部和西部生态脆弱区并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退化面积占三类主要组成类型总面积的90%以上。

湿地
全区湿地共划分为2大类8种类型31个湿地分类单元。湿地总面积25574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9%。

自然保护区与生物多样性

全区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2个,面积53.3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40.25万公顷,省级7个,面积13.14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

全区共有维管植物1839种,属国家保护的有33种。全区共有脊椎动物5纲29目83科255属428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51种。

水土流失状况
全区水土流失面积3.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1.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占39.3%,中度侵蚀面积占34.7%,强度侵蚀面积占20.6%,极强度侵蚀面积占4.3%,剧烈侵蚀面积占1.1%。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新建盐池哈巴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进一步扩大保护面积。

彭阳县成为全国86个生态示范区试点之一。

《宁夏生态功能区划》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西部开发办审查。

2003年治理水土流失865平方公里,封育治理面积135.6平方公里,开展小流域治理48条,新建和续建水保骨干工程20座。完成了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

2003年5月1日全区禁牧,确立“围、禁、退、移”的生态建设方针。

截止2003年底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6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6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9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