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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执法检查 2000年是我区环保执法监督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八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自治区环保局对宁夏东方企业、中卫明盛化工厂等四个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不经环保部门审批即开工建设并在境内外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关于禁止向西部地区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关停了20个污染严重企业和部分项目,初步遏制了污染向我区转移的现象。各市县人大、政府分别组织开展了多项环保执法检查活动,形成了强大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了现场检查频次,基本保证了违法行为和环境举报案件的快速查处,全年共收到并处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环境问题的信件2421封,接待来访人员2248人次,实施行政处罚323起,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0多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全区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2000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全区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以节日为契机,以活动为载体,以教育为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各级环保部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一控双达标”等重点工作,在全区掀起了声势较大的环境宣传,本年度在区内外各类媒体上刊登、播发新闻稿件、照片800多件(次)。各级环保部门在互联网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达标排放企业名单,对未达标排放企业进行曝光,接受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本年度全区各级环保部门举办各类环保培训班十余次,培训企业厂长、经理200余人,为中小学师生讲授环保课11次,直接受教育达1万多人次。 全区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向纵深发展,33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环保局授予“绿色学校”荣誉,并举行了挂牌仪式,其中3所中小学被评为“全国绿色学校”。 宁夏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宁夏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共同实施了美孚中国环境教育基金地方项目“宁夏沙坡头大型环境保护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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