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采集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

     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了制止采集发菜和滥挖甘草、麻黄草、取缔发菜及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和出口的行动,并派出有关的督查组进行督查指导,设立了出入口临时检查站(卡),堵截和劝返外出搂发菜、挖甘草的人员及运输车辆,没收了截获的甘草、发菜,关闭了全国最大的同心发菜市场。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甘草资源保护建设规划,划定了禁挖区、封育区、宜采区和野生甘草资源保护区。2000年9月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祝光耀副局长为组长的国家九部委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开展制止采集发菜和滥挖甘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认为我区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当,工作已初见成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退耕还林还草

    2000年全区退耕地造林种草面积累计完成21.5万亩,按林种分经济林2.73万亩,生态林18.8万亩;按类型分乔木13万亩,灌木4.4万亩,草4.11万亩。平均成活率84%。

   完成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面积38.9万亩,按林种分经济林4.75万亩,生态林34.1万亩;按类型分乔木22万亩,灌木16万亩,草0.9万亩。平均成活率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