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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环境监测机构与监测成绩 环境监测机构:全区环保系统共建成各级环境监测站12个,其中区级(二级)站1个,地市级(三级)站4个,县级(四级)站7个,共有监测人员199人。全区二、三级环境监测站均通过了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的计量认证工作。 监测成绩:各级环境监测站坚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决策与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监督,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区域环境空气、地面水、噪声等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限期治理验收、汽车尾气检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监测等监测工作,同时也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委托服务性监测任务。全年提供各类监测数据约15万个。银川市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 排污收费、环境治理、污染事故处理 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环境监理机构16个,环境监理人员120余人。银川市环境监理所经市编委批准更名为银川市环境监理支队,并派出成立了城区、新城区、郊区环境监理大队。石嘴山市环保局从市环境监理站选派人员成立了以环境监理、现场执法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大武口区、石嘴山区、石炭井区环保工作站。银川市环境监理支队、吴忠市利通区环境监理站及5名环境监理员被自治区人事厅、环保局评为全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全区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监理政务“五公开”工作。
现场执法:围绕“一控双达标”工作,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对重点污染源每月监理 排污收费:按照“依法、全面、足额”的征收原则,努力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928万元,比上年增加39%,银川市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 污染事故、纠纷、投诉查处:全年发生污染事故7起,污染纠纷60余起,污染投诉3800余起,受理率达到100%,查处结案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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