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状况

排放

全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1万吨,比2003年减少8%,其中工业排放量21.81万吨,减少8.3%,生活排放量3.29万吨,减少5.8%;烟尘排放量为9.51万吨,减少24.6%,其中工业排放量7.92万吨,减少27.3%,生活排放量1.59万吨,减少7.6%;粉尘排放量8.79万吨,减少35.9%。2000年以来全区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量随废气排放总量增加不断上升的局面由所扭转,生活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在燃料煤消耗增长的情况下呈连续下降趋势。

状况

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中度污染水平,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全区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3.22。各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普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平均浓度较上年上升14%,污染有所加重,其中以固原市最为严重,超标2.9倍,银川市和石嘴山市超标0.2倍;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1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程度有所减轻,除石嘴山市超标0.4倍外,其他城市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氧化氮浓度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措施与行动

  • 贯彻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对铁合金、电石、碳素、金属镁等高耗能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 树立治污技术好、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先进典型,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帮助企业确定治理方案,加快治理步伐、提高治理效率。2004年全区投资3.2亿元用于工业废气治理,治理能力提高42.7%,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提高20.9、10.3和46.7个百分点。

  • 继续推进以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为核心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通过集中供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面积、清洁燃料替代等措施,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

  •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的出台对规范高耗能行业的污染排放行为、缓解我区的结构性污染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