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2002年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经检查验收,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8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8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0万亩。三年来,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8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2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58万亩,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全年共完成人工种草179.6万亩,多年生牧草留床面积252万亩;完成草原围栏建设59.5万亩,围栏保留面积195万亩;草原治虫灭鼠255万亩。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城市发展和城市化水平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银川市行政区域进行调整,灵武市交银川市代管,原银川市老成区、新城区、郊区更名为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郊区所辖的13个乡按新的区划纳入三个区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石嘴山市石炭井区与大武口区合并。为了改善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面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集中综合整治的通知》。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共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3.88亿元,新增:城市排水管道75.06公里(包括改造);天然气供气管道180公里,用户4733户;供热管道长度41公里,供热能力194.96兆瓦;道路长度72.85公里;公交车辆126辆;环卫车辆27辆;园林绿地面积563公顷;公共绿地面积50.2公顷。
2002年批准并已开工建设的城市改造项目有:银川市新市区南部集污及处理工程,石嘴山市石嘴山区集污及处理工程,固原市集污及处理工程,中卫县集污及处理工程,以上项目总投资65905万元,总规模日处理污水19万吨,集污管道总长度110.3公里;青铜峡市民用天然气工程,投资3500万元,日供气能力1.22万立方米;银川市热电厂及热网二期(扩建)工程,投资40176万元,新增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银川市城市垃圾处理工程,投资9873万元,日处理垃圾1000吨;固原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投资4300万元,日处理垃圾330吨。
▲水资源保护
深化水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02年底前,全区四个地级市和11个县(区)先后成立水务局,理顺了统一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管理体制。为了节约保护水资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取水许可证年审中,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实施细则》,同时加强了对水质的审查。
实施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已完成投资3.6亿元,砌护干支渠306公里,新建改造病险建筑物336座。增强渠道综合调控能力和输水能力,新增供水能力2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0多万亩。开工建设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建成后,卫宁灌区将改无坝引水为有坝引水。通过调整灌区供水价格,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年共推广水稻控灌面积80万亩,推广集雨节灌面积70万亩,引黄河水量71.16亿立方米,比上年少引3.4%。
▲立法与执法检查
加强环境立法。2002年自治区政府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对7件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81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制定"四五"普法工作规划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编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手册》。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全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严查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环保检查人员5917人次,检查企业2566家,取缔炸毁土炼油炉500余座,关停化学制浆造纸企业5家、小炼油厂5家,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122人,罚款59.73万元。立案查处的171件环境违法案件中,已查处结案125件,结案率达到了73%。自治区环保局对3起环境违法案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对2件违法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2年8月13日至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前两年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宁夏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再次进行了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活动。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中卫县美利纸业、明盛化工厂、吴忠市金牛集团、平罗县沙湖纸业、石嘴山市日盛化工厂等10多家企业污染的治理情况,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市县政府的工作汇报。
|